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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三严明”破解干部档案资料不齐不全“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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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谐陕西网 作者:孙武宪 刘秦 发布时间:2025-09-18 14:39:23

  去年以来,永寿县委组织部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永寿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巡视意见,从全县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设现状出发,以中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寿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狠抓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建设,做到任务、纪律、责任“三严明”,全力攻克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不齐不全“老大难”问题。


  一是严明工作任务。严格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档案材料十大类别,详细明确各类材料的形成主体和主要任务。对于第一类干部履历表等资料,重点盯住试用期满后的新招录人员,实行统一发放履历表、统一辅导填写、统一收集把关、规范装订,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对于第三类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聘期(任期)考核登记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材料,明确由单位核实把关、签署意见后盖章,再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对于第五类档案材料,紧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两类资料,明确由县审计局每年向干部档案管理机构抄送并存档。对于培训鉴定、表彰奖励、违规违纪违法处分类材料、工作分配、调动、划转、待遇审批、职称评审、职级晋升、职务套改、任免等资料,明确由干部个人和相关职能单位负责形成,经干部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机构审核把关后,按规定程序入档。


  二是严明工作责任。《中共永寿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规定,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计局、县级公检法等单位,要规范制作档案材料,逐级审批,在材料形成一个月内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并做好登记。对于由干部个人形成、单位盖章的资料,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把关+组织部审核”三级联审机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归档资料是否对象明确、填写规范、内容清楚、手续完备。一旦发现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立即通知材料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对于制作规范、手续完备的,由2名专业人员鉴别审核,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步更新干部信息审核电子台账,为干部工资调整、职级晋升提供依据。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干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模范遵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五个不准”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十一个严禁”纪律要求。对于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党组织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结果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意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干部个人,将有关行为记入全县失信人员信息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5年内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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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宸宇